各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2020〕59号)相关要求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与奖励办法》(院学〔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当前实际情况,现对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0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一)省、校级优秀毕业生(普通类)评选要求参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与奖励办法》(院学〔2017〕6号)及以下要求: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创业类、抗疫类等)评选参照以下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专业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完成规定学分;
3.在校期间获得过河南省创业扶持基金、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创业比赛;
4.毕业前有明确的创业项目(公司)且成为该项目(公司)的核心成员;
5.所参与的项目(公司)具有较好的学校、社会影响或者创造较大的经济价值;
6.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获得校级以上报道或表彰。
三、评选比例
各书院评选分配名额数详见附件7。
四、时间安排
1.5月6日-5月15日 各书院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审批表,并公示推荐人选;
2.5月15日12: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附件2、附件5、附件6、两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以及审批表(附件3,附件4)的纸质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490778368@qq.com,纸质版需加盖书院公章);
3.5月15日-5月22日 学务部汇总推荐人选并全校公示;
4.5月23日-5月24日 上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
5.5月25日-5月26日 上报院务会审批;
6.5月27日-5月28日 向河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材料。
注:以上所提到的附件,各辅导员处均有详细文件说明,可向辅导员咨询。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二)各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
(三)优秀毕业生需实习单位开具推荐信的,报名学生由学务部组织各书院统计后,统一转交教务部,由教务部向医院以公函的形式发送,取得结果后转回学务部。
(四)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补选。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毕业前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不及格课程,将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五)以上材料的电子数据及文本表格务必按要求报送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六)各书院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联系人:刘波帆 周开放 电话:0373-737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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