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及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书院实际,现启动2025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让每位符合条件的同学充分了解政策、积极参与,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宣传与政策知晓
书院将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确保政策知晓率100%:
线上渠道: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将同步发布评选通知及政策解读;
线下渠道: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现场讲解评选标准、流程及材料要求;
公示渠道:书院公告栏张贴政策海报,实时更新评选进展与公示信息。
若有政策疑问,可联系班级辅导员,或前往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也可拨打学校学生处咨询电话:0373-7355800。
二、评选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本科名额2名,全院择优推荐)
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学年内无必修/考查课不及格记录,无违纪行为;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必修课平均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0%;
已获得社会实践学分及相关奖励(含团体奖);
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需有学校相关活动奖励或文章发布经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已通过2025年度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行为;
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学年内无必修/考查课不及格记录,无违纪行为;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必修课平均成绩均位列班级前25%。
(三)国家助学金
已通过2025年度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成绩排名确定候选名单,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监测未消除对象及特别困难学生,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金一档。
注:详细评选条件可参考《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可在书院官网“学生资助”栏目下载查看。
三、重要提醒
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申请条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公示期间若对结果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附本人签字)向书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后续评选进展将实时在书院官网更新,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