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启动我院的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定工作面向学院全体本专科学生(包括高职扩招单招学生),具体办法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实施细则》实施。
2、认定比例: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不包括建档立卡学生);困难家庭学生:占学生总数的5%;一般困难家庭学生:占学生总数的30%。
3、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由书院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其成员名单应在本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4、以辅导员所带测评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本测评班级家庭困难学生的民主测评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该测评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学生干部与普通学生组成比例适当。一般不少于该测评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5、所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符合学院评选规定的在校学生都可参加评选,各班评定小组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打分,打分情况以书院为单位统一审核。
6、各书院按照量化结果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A、B、C三档:A、特别困难;B、困难,C、一般困难。各书院评选小组根据量化结果向学务部提交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汇总表(汇总表里包括:家庭经济情况(A)成绩、民主评议(B)成绩、量化结果E的成绩(量化公式为:E=A+B)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1)特别困难;(2)困难,(3)一般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