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为建立健全我院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体系,同时督促各书院认真落实“学生工作办公系统”有关心理工作的线上使用,现将做好心理信息线上反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心理委员
以学生窗口登录学生工作办公系统,依据《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手册》,每月于10-12日及25-27日在线填写班级心理信息情况。
具体登录操作:学生窗口登录,“系统菜单”——“心理健康”——“心理信息反馈”,点击“新增”,填写本月班级心理信息,最后“保存”。
2. 辅导员
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办公系统,每月于12-13日及27-28日在线查阅心理委员反馈的心理信息。
具体登录操作:教师窗口登录,“系统菜单”——“教师个人平台”——“心理健康中心”——“心理信息反馈”,查询各自负责班级,逐条审阅各个班级心理状况,“查看状态”——“已阅”。
3. 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负责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
负责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登录学生工作办公系统,每月于13-14日及28-29日在线审阅各班心理信息及辅导员对班级心理信息的查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