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拟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我院全体在校生及全体实习(见习)学生
二、排查时间
2018年3月7日-3月22日
三、排查方式
(一)在校生心理危机排查通过辅导员座谈与走访的形式进行。辅导员可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宿舍长)座谈了解班级学生情况,并走访宿舍,了解学生日常心理状况。辅导员须留意未在本书院或本班宿舍住宿的学生。
(二)实习(见习)学生心理危机排查通过实习(见习)生辅导员反馈的方式进行。
(三)排查结果以三级预警的方式呈现,三级预警的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
(四)符合预警级别的学生请详细填写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
(五)对于以往存在心理危机学生,辅导员必须重点关注,并详细填写危机心理学生学期初情况跟踪表,详见附件3。
(六)以书院为单位汇总本书院心理危机学生信息,填写书院心理危机学生信息统计表和书院心理危机学生统计表,详见附件4和附件5。
(七)对于排查出的心理危机学生,辅导员需做好学生的心理追踪工作,及时掌握危机学生的心理动态,实(见)习的危机学生由带队辅导员负责进行心理追踪。
(八)对于在危机排查中较难判定学生预警级别以及如何对危机学生进行追踪的情况,可以联系对口的心理负责老师进行指导。
四、工作要求
各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辅导员须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出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并进行心理辅导,另外需重点关注以往有心理危机记录的学生。排查结果经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后于3月20日15点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一并交给仁智书院李志芳老师(邮箱:37663533@qq.com)。
仁智书院
2018年3月9日
附件1:三级预警的识别标准
附件2: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登记表
附件3: 以往心理危机学生学期初情况跟踪表
附件4: 书院心理危机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加5:书院心理危机学生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