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书院:
经研究决定,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各书院组织开展,评选办法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依据
各书院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和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
二、 参评学生
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 名额及金额
评选名额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总获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5% 以内,具体标准如下:
一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2%,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
二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5%,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三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8%,每生每学年奖励600元。
各书院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书院 | 书院参评人数 | 一等综合奖学金 | 二等综合奖学金 | 三等等综合奖学金 |
仁智书院 | 2985 | 60 | 149 | 239 |
德馨书院 | 1997 | 40 | 100 | 160 |
崇德书院 | 1633 | 33 | 82 | 131 |
精诚书院 | 2503 | 50 | 125 | 200 |
羲和书院 | 3506 | 70 | 175 | 280 |
四、 日程安排
11月2日-14日,组织学生学习了解学校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申报综合奖学金(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申请)。
11月15日-21日,各书院审核申请学生评选资格,根据名额确定综合奖学金各等级候选人并在书院范围内公示。21日下午16点向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交《候选人名单》一式2份(附件1)、《综合奖学金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2),同时提交“候选人名单”excel表格电子版(“候选人名单excel表格模板随通知发送)。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唐明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58509286@qq.com(书院辅导员登录系统审核申请,书院负责人审核。)
11月23日-30日,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将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征询意见,接受监督。
12月10日前,将综合奖学金评选最终结果报院领导、董事长审批。
五、 相关要求
1.各书院须做好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位学生了解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流程,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氛围。
2.各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3.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4.各书院严格须严格按照日程安排的时间结点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即视为该书院放弃评选资格。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