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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11-03浏览次数: 33

关于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书院:

经研究决定,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各书院组织开展,评选办法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依据

各书院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和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

二、 参评学生

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 名额及金额

评选名额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总获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5% 以内,具体标准如下:

一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2%,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

二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5%,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三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8%,每生每学年奖励600元。

各书院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书院 书院参评人数

一等综合奖学金

二等综合奖学金

三等等综合奖学金

仁智书院 2985

60

149

239

德馨书院 1997

40

100

160

崇德书院 1633

33

82

131

精诚书院

2503

50

125

200

羲和书院 3506

70

175

280

四、 日程安排

11月2日-14日,组织学生学习了解学校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申报综合奖学金(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申请)。

11月15日-21日,各书院审核申请学生评选资格,根据名额确定综合奖学金各等级候选人并在书院范围内公示。21日下午16点向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交《候选人名单》一式2份(附件1)、《综合奖学金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2),同时提交“候选人名单”excel表格电子版(“候选人名单excel表格模板随通知发送)。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唐明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58509286@qq.com(书院辅导员登录系统审核申请,书院负责人审核。)

11月23日-30日,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将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征询意见,接受监督。

12月10日前,将综合奖学金评选最终结果报院领导、董事长审批。

五、 相关要求

1.各书院须做好2015-201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位学生了解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流程,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氛围。

2.各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3.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4.各书院严格须严格按照日程安排的时间结点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即视为该书院放弃评选资格。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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