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学院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及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学院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及奖励办法》(院工字〔2014〕1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5年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一)先进集体奖
设先进基层工会奖,评选对象为各基层工会,评选比例控制在基层工会总数的30%以内。
(二)先进个人奖
1.先进工会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各基层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及委员,评选比例控制在工会干部总数的30%以内。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全体工会会员,评选比例控制在全体工会会员总数的10%以内。
3.先进女职工,评选对象为全体女性会员,评选比例控制在全体女性工会会员总数的10%以内。
4.文明家庭奖,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工家庭,每个基层工会1-2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的评选条件
1.够保证定期召开代表会,各项职权落实;
2.突出维护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3.坚持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4.积极开展“教职工之家”创建活动,真正起到党政的帮手、教职工信赖的“和谐之家”的作用;
5.积极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6.工会年度综合量化排名靠前;
7.基层工会在评选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先进基层工会评选:
(1)有2次不组织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基层工会;
(2)在6月和12月底前不能足额上缴会费的基层工会;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先进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爱岗敬业,积极组织、参与工会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办事公道,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热心为职工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切实加强维权职能,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基层工会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慰问伤、病、住院教职工;
(4)所在基层工会年度综合量化位列前50%。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2)积极参与工会各项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积极参加院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年度会员活动积分在各基层工会前50%。
3.先进女职工评选条件
(1)热爱学院,热爱本职工作,忠于党的教育事业;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明礼诚信,团结友爱,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3)主动承担院工会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4)积极参加院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5)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婚姻关系,教育子女有方,邻居关系融洽,受到一致好评;
(6)年度会员活动积分在各基层工会前50%。
4.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家庭成员维护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于学习,努力工作,诚实守信;
(2)男女平等、和谐发展。夫妻双方互相促进,共同进步,权利平等;无家庭暴力现象;
(3)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尊老爱幼,民主平等;邻里之间团结友善,真诚相待,文明交往;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以关心他人,奉献社会为乐;
(4)崇尚科学、倡导文明。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家庭文化生活健康向上、丰富多彩;
(5)职工结婚2年以上,与夫妻一方父母共同生活者优先考虑;
(6)年度会员活动积分在各基层工会前50%。
三、评选程序
(一)各分会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参评申请并上报工会办公室。
(二)工会办公室根据各基层工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
(三)工会委员会根据综合量化结果审核讨论,确定先进基层工会推荐名单。
(四)工会办公室公布本年度会员积分情况,并根据各基层工会综合量化结果和先进个人的设置比例向基层工会分配推荐名额。
(五)会员个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参评申请,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审核申报个人的情况,重点参考会员积分排名,按照名额分配向工会办公室等额推荐。
(六)工会办公室对推荐的先进个人情况进行复核。
(七)工会委员会审核讨论,确定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八)先进基层工会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报院务会审批。
四、具体要求
(一)各分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如实上报分会工作有关情况和材料,会员个人应如实上报个人情况,对弄虚作假的分会和个人,学院将取消该分工会先进基层工会评选资格,取消个人工会先进个人评选资格,核减名额,情节严重的上报学院酌情处理。
(二)为扩大工会先进的覆盖率,要求各项先进个人荣誉不能兼得,请各分工会按要求申报和组织会员申报。
(三)请各分会于1月7日前完成工会先进个人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将本分会先进个人的推荐情况经工会主席签字审核后报学院工会办公室(详见附件),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sqxyghbgs@163.com。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先进基层工会、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2015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xls
三全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