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书院|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驼人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7 浏览次数: 213

第一章  总则

驼人励志奖学金是由驼人集团出资设立的,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培养和塑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驼人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由学务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我校设立了驼人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出资方代表人、我校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和学务部、教务部、财务部负责人以及学生会代表共同组成,由出资方代表担任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为本奖学金评定的最终机构。

二、本奖学金的评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由学务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奖学金评审工作,并接受学生申诉。

三、各书院负责所管辖的各年级(专业)奖学金的评定、申报工作,并且对学生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第三章  等级及金额

一等驼人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0元。

二等驼人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

三等驼人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2500元。

奖学金的类型、人数及金额可根据出资方的安排变化做出适当调整

 

第四章  参评学年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五年制第三学年四年制第二学年三年制第一学年。

 

第五章  参评条件

一、参评学生应该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评期内无通报批评等各种违纪处分。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评奖学年成绩优秀,该学年内无考试(必修)、考查(基本素养)课成绩不及格现象;遵守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排名的前5%。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奖学金。

1.学生休学期间

2.学生试读期间

3.学生留、降级后第一学年

4.无故不按时注册者

5.转专业第一学年

 

第六章  评审程序

一、驼人励志奖学金评定时间与每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同时进行。

二、获得驼人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评定程序

1.每年秋季学期初,学务部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分配名额,组织实施统一评定。

2.各书院初审

(1)各书院组织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申报。由学生自愿申请并登录学工系统提交《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驼人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各书院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算候选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将候选人名单、申请表、荣誉证书及各部门加分证明报学务部。

3.学务部负责对候选人的参评资格、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终审,最终按专业、通识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提交驼人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4.驼人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驼人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召开评审会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

5.对拟获奖人选在全校公示一周,征询意见,接受监督。学生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务部提起申诉,资助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做出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学生本人。

6.特殊情况处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其次考虑学业成绩。

 

第七章  颁奖

驼人励志奖学金的颁奖仪式,一般于每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举行,由驼人集团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领导共同颁发奖学金。对获奖学生同时颁发驼人励志奖学金证书,申报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八章  附则

、对以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行为获得驼人励志奖学金者,学校有权撤销并追回奖学金和证书。并不得参与下一学年度的评奖,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审核参评学生资格、核实学生综合测评评价分数严格把握评定标准,宁缺勿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分。对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者,将给予考核降级的处分。

三、本办法由学务部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