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度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16-12-01 浏览次数: 37

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立项通知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2016年度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贵单位共有37个项目获准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请您单位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并为立项课题的完成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课题完成时间

课题负责人收到本通知后,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承担保证责任。

本年度课题要求2017年7月底提交结项材料,需先由本单位科研处室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再提交协会,由结项专家评审结项。

(二)课题管理

1、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撤消课题,并视情况对课题负责人给予处理: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

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

获准延期6个月,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三)成果要求与结项

1、研究成果须观点明确,分析透彻,结合实际,体现创新,强调对特点、规的把握和政策建议的操作性。观点上要有新意,敢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

2、凡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类必须在“封面”或“封二”的位置注明“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字样,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字样及立项号。

3、课题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或论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6000字。研究报告文稿打印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交复印件3份。此外,填写提交《结项申请表》(协会QQ群文件或协会网站可下载)。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河南省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项:

变更与添增课题参加人;

变更课题名称;

变更成果形式;

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5、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立项通知书下发到各申报单位,由单位通知个人;研究成果结项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办公室)统一收交、呈报;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立项一般不再受理个人呈报的材料。

如有其他事宜,请联系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联系人:杜楠             

联系电话:15238092001    

电子邮箱:hnmbjy@163.com 

 

二0一六年十一月